云南曲靖出台《实施意见》将档案馆运行维护费列入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
2014-11-12 09: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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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商省曲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着力破解制约曲靖市档案工作的瓶颈问题,突出强化领导和保障机制,工作措施具体明确,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实施意见》在加强领导方面提出,要根据《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标准》和馆藏量增长实际,配强、配齐、配优领导班子和档案干部,要求安排协调能力强、熟悉工作情况的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在投入保障机制方面,明确将市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的综合档案馆运行维护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求落实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经费政策。在档案馆建设方面,要求将市档案馆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争取用2年至3年的时间建成新馆;明确凡是新开工建设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市级财政继续执行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在档案数字化方面,要求市直单位用2年至3年的时间完成室藏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工作,市档案馆5年内完成馆藏存量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在强化基层档案管理方面,要求建立经济开发区档案馆和乡镇档案馆,并明确在每个乡镇档案馆建成验收后,市级财政给予配套5万元、县(市、区)级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要求将农业农村和街道社区档案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提出积极探索整合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地域的档案机构和人员,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管理中心,把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摘自《中国档案报》第26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