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11 16: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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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的考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档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17号)精神,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16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上午8:30-12:00 《档案高级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开卷)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于817 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下称报名网)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一)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在“报名表”上填报个人信息和正确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的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报名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并正确选择报名点等,在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打印后不能修改)。

    (二)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即:网上报名与交费同步进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需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留存,待考试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审查。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11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四)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考后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等具体规定和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中的相关公示。

    三、考试成绩与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公布。考试成绩与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分别经省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和省档案部门确定后在报名网上同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做好报考资格审查的准备工作。

    四、考后报考资格审查。此项考试报考资格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成绩合格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审查。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应收下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各1份。

    五、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选错报名点、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证件号、手机号等,务必在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上述信息如属报名人员出错(包括交费出错),造成影响考试和成绩、证书制发和使用,以及影响通信联络等后果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交费,或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者,分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自动放弃合格成绩。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档案局分管业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做好考后资格审查的宣传与保障工作,并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努力防止漏审、错审等现象发生,同时要确保审查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并按时上报和报送审查信息。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2016年度省档案副研究馆员资格评价业务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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