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现将《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1日
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中心承办的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共计2件,均为主办件。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根据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流程及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达到“三个百分之百”:与代表、委员面商率达到100%,建议、提案办结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二、职责分工
陈多珍主任负总责,牵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定期听取承办处室办理情况汇报;
章选东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综合处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分工督办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承办处室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办理及答复等工作。
三、办理程序
(一)部署落实。召开会议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具体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调查走访。主动与建议的代表、提案的委员联系沟通,了解建议提案提出的真实背景,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抓落实。
(三)办理解决。承办处室要认真梳理和分解本处室办理任务,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深入实际、有序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征求意见。答复前,分管领导和承办处室通过上门走访、座谈面商等方式,向代表或委员说明具体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进一步向代表、委员征求意见,确保办理落实措施和答复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认可。
(五)整理汇总。承办人员将初步答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进行整理汇总,经分管办理工作领导审阅,确定正式答复意见。
(六)正式答复。正式答复意见以公文形式印制,并送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对最终答复满意的,由综合处统一报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督查室;代表或委员对最终答复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由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员深入沟通,争取理解或重新办件答复,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四、办理时限
6月30日前,拟出初步答复意见;
7月20日前,正式答复意见送代表、委员;
7月31日前,正式答复意见以公文形式上报市政府督查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维护广大缴存职工根本利益,落实市“两会”精神的实际举措,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实抓好。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处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和分解本处室办理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办理工作。
(二)把握原则,落实工作责任。
各承办处室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三级承办、专人负责的原则,坚持沟通联系、调查研究的原则,坚持件件有答复、案案有回音的原则,坚持讲求质量、重在落实的原则,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主动汇报,加强联系沟通。
提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必须加强与市政府、代表委员和会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沟通、组织汇报、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是能够解决的,应在法定办理时间内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在法定办理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可行的计划,逐步解决;对因法律、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充分说明原因,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
附件: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分解表
附件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建议提案号 |
主要内容 |
建议领衔代表、提案人 |
答复截止时间 |
责任处室 |
分管领导 |
备注 |
1 |
建议第131号 |
关于尽快出台《绍兴市房产企业办理住房公金管理规定》让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容易的建议 |
顾亚红 |
2018.7.31 |
信贷归集处 |
章选东 |
|
2 |
提案第103号 |
关于切实落实四部委《通知》要求,尽快落实绍兴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公贷”问题的建议 |
张建功 |
2018.7.31 |
信贷归集处 |
章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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