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档[2002]19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八五”以来,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贯彻绍市府办发
[1988]101号文件,积极开展综合档案室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档案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为适应新时期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现予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1、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2
、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3
、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表 绍兴市档案局 二○○二年二月十九日抄送:省档案局
各县(市)档案局 越城区委办公室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
为适应新时期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需要,根据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各县(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认定标准
详见《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附件
2)三、等级划分
认定等级分为“市三级”、“市二级”、“市一级”三个等级。根据认定内容和评分细则,采用百分制,等级积分达
80-90分(不含90分)为市三级,90-95分(不含95分)为市二级,95分以上为市一级。其中,市一级必备条件为:1、档案人员具有档案上岗证并经计算机业务培训;2、有独立的符合档案保管条件的库房;3、使用合适的档案管理软件,完成了文书档案和主要业务档案(永久和长期卷)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并投入实际使用;4、档案编研材料质量较高。 四、认定程序1
、申报。认定单位按照认定标准,逐条对照,认真自查后,形成档案工作情况汇报、自查评分表各1份,并填写《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向市档案局申报(市级各部门下属单位申报时应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
、认定。认定工作一般由市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认定采取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综合评议打分确定等级。3
、认定后,由市档案局发文公布,并颁发统一制作的铜牌。4
、县(市)所属单位申报认定市三级、市二级标准时,一般由市档案局委托县(市)档案局组织进行,申报材料应及时报送市档案局。 五、认定效用。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是评选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和档案人员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抽查。为确保档案工作水平,在目标管理认定三年以后,市档案局将随时进行抽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作降级或摘牌处理:(1)档案工作水平明显下降或提出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2)连续二年不能按时完成文件归档任务的。(3)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成档案移交任务的。(4)因档案工作存在问题被市档案局通报批评的。绍兴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
认定项目 |
标准分 |
认定内容 |
评分细则 |
一、管理体制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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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
7分 |
1、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时解决档案工作的实际问题。(2分) |
明确了分管领导并纳入了岗位职责,1分;有解决实际问题事例,1分。 |
2、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1分) |
近三年工作计划中有档案工作内容,0.5分;能按计划实施,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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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了本单位档案工作网络,并能履行相应职责。(2分) |
建立了网络队伍,1分;网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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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宣传《档案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本单位全体人员的档案意识。(2分) |
查有关文件或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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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人员、经费 |
8分 |
5、建立了综合档案室,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2分) |
有成立综合档案室文件,1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1分。 |
6、配备了与本单位档案工作量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相对稳定。(2分) |
配备人员与档案工作量相适应,1分;近三年相对稳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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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档案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并持有上岗证;经过计算机技能培训并具备实际工作能力。(3分) |
档案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1分;有档案上岗证,1分;经计算机培训,0.5分;能实际操作,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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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档案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业务,胜任档案工作。(1分) |
档案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分 。 |
(三)管理制度 |
5分 |
9、建立健全了本单位档案综合管理制度(含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密等制度)并切实贯彻实施。(2分) |
制订了管理制度,1分;制度能得到贯彻落实,1分。 |
10、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能按规定参加基建工程、科研成果及其他技术项目验收和重大设备开箱等活动。(1分) |
查有关记录。档案部门未参加相关活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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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执行我市地方规范性文件,重点工程档案工作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规范。(1分) |
重点工程档案工作规范,0.5分;重大活动档案管理规范,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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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能履行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职能。(1分) |
对下属单位监督指导不力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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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备设施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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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房 |
2分 |
13、有档案库房、阅档用房。(2分) |
有档案库房,1分;有阅档室,1分。 |
(二)装具 |
2分 |
14、有数量充足的档案装具。(1分) |
现场查看。 |
15、档案装具规范,符合国家规定。(1分)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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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 |
8分 |
16、档案库房安装了防盗门窗,配备了消防设施。(2分) |
安装有防盗门窗,1分;配备了消防设施,1分。 |
17、档案库房配备了去湿机、空调等温湿度调控设备及温、湿度测量仪。(2.5分) |
有去湿机,1分;有空调,1分;有温、湿度测量仪,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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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有适应保管、利用特种载体档案需要的装具。(1分) |
配有防磁柜等特种载体档案装具,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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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配备了计算机和照相机、录音录像设备。(2.5分) |
配备了计算机,1.5分;有照相机、录音录像设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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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建设 |
42分 |
(一)收集工作 |
18分 |
20、推行文书、业务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按时完成归档任务。(2分) |
实行文书、业务部门立卷归档制度,1分;每年按时完成归档任务,1分。 |
21、制订了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及不归档范围,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准确。(3分) |
制订了文件材料归档及不归档范围,1分;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准确,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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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积极收集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能弥补档案不足的资料,并经过系统整理编目。(1分) |
有一定数量的资料,0.5分;已整理编目,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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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文处理规范,书写材料符合存档要求。(2分) |
抽查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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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各类档案案卷质量达到档案业务规范要求,组卷合理,案卷标题拟写简明、准确,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完整,字迹工整,卷内文件无金属物,装订结实美观。(5分)(注: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归档文件的单位,档案的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应符合规则要求) |
组卷合理,2分;案卷标题拟写简明、准确,1分;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完整,字迹工整,1分;卷内无金属物,装订结实美观,1分。如有其他案卷质量问题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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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各类档案卷皮、目录规范,符合标准。(1分) |
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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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按照《绍兴市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规定》,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4分) |
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2分;搞好电子档案管理,2分。如有问题,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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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理工作 |
5分 |
27、制定了符合档案分类规则及本单位实际的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2分) |
制订了分类方案,1分;分类方案统一、科学,1分。 |
28、档号编制规范,库内档案排列整齐、有序。(2分) |
档号编制规范,1分;库内档案排列整齐、有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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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各类档案均已整理上架,无积存零散文件。(1分) |
有零散文件未整理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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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管工作 |
10分 |
30、对库房采取了防高温、防潮湿、防火、防盗、防尘、防光、防虫等有效措施。(2分) |
每缺一项措施扣0.5分。 |
31、库房内整洁、卫生、无杂物。(1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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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坚持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库房温、湿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2分) |
有近三年的记录,1分;基本达到国家标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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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定期检查库存档案,档案无霉变、褪色、破损、尘污、虫咬等现象。(2分) |
近三年每年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0.5分;每出现一种档案损坏现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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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建立了规范的全宗卷。(3分) |
全宗卷整理规范,1分;积累的材料齐全,1分;质量符合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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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计工作 |
3分 |
35、建立各类档案、资料登记台帐;严格履行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和审批手续。(2分) |
建立各类档案、资料登记台帐,1分;档案进出有登记、审批手续,1分。 |
36、及时、准确填报档案工作统计报表。(1分) |
能及时填报,0.5分;统计数据准确,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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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定和移交工作 |
6分 |
37、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制订了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1.5分) |
成立档案鉴定小组,0.5分;制订了符合要求的保管期限表,1分。 |
38、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分) |
抽查各类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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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完成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应销毁档案造具清册,手续齐全。(1.5分) |
能完成到期档案鉴定工作,1分;手续齐全,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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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工作符合标准。(2分) |
能按时移交,1分;移交工作符合进馆标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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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发利用 |
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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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索工具 |
12分 |
41、编制了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各种档案目录。(4分) |
编制了文书档案全引目录,1分;科技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1分;业务、会计档案案卷目录,2分。 |
42、编制了单位全宗介绍。(2分) |
编制了全宗介绍,1分;质量符合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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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应用电子计算机管理和检索各类档案。(6分) |
档案管理现代化纳入了办公自动化建设规划,1分;有合适的档案管理软件,1分;完成了室藏文书档案、主要业务档案(永久、长期卷)数据的录入并投入使用,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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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工作 |
5分 |
44、档案人员熟悉室藏,调档及时、准确。(2分) |
现场测试,10分钟内调档4份,缺1份扣0.5分。 |
45、建立了《档案借阅登记簿》、《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及时做好登记工作。(2分) |
有齐全的档案借阅登记,1分;有详细的利用效果登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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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档案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绩。(1分) |
档案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且每年有5个以上典型利用实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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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研工作 |
9分 |
47、编制了本单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4分) |
每编一种得2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 |
48、编制了基础数据汇编和本单位近三年发文汇编。(2分) |
每编一种得1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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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编制了两种以上综合性(如年鉴)或专题性编研材料(如专题介绍)。(3分) |
每编一种得1.5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 |
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申报表
档 案工 作基 本情 况 |
申 报 单 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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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管 领 导(职务) |
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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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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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现有等级 |
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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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藏档案数量 |
文书档案 卷 |
业务档案 卷 | 科技档案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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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 卷 |
照片档案 张 |
录音录像档案 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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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卷 |
档案 卷 |
档案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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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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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用房面积 |
档案库房 |
平方米 |
阅档用房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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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自查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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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查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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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意 见 |
认定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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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