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馆)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处(法制处、审批服务处)、保管利用处、技术处、编研处、文件中心及登记备份中心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财务物资管理、文秘档案、保密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处理局(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及作风效能的督查工作;负责承办来信来访,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档案报刊的征订;负责本局网站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工作中的对外交流。
(二)监督指导处(法制处、审批服务处)
负责各区(县、市)档案局和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有关组织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办理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工作;参与做好市级部门单位档案接收工作的指导;承办法律法规赋予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
(三)保管利用处
负责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编目工作;负责征集社会上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维护档案安全;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统计分析、鉴定、销毁和档案寄存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各区(县、市)档案馆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技术处
负责局(馆)的现代化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为局(馆)各处室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局(馆)网站规划、域名管理和相关技术保障及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市档案保护技术工作进行指导服务;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技术指导和全市档案科研的组织、科技成果的评审和推广。
(五)编研处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开展档案史料研究;参与编修地方史志工作;负责档案史料与信息的编辑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史料陈列、展览)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档案文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六)文件查阅中心
负责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政府公开信息(现行文件)的收集、管理、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市档案局(馆)文件查阅中心设施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各区(县、市)档案馆现行文件公开工作的指导。
(七)档案登记备份中心
负责开展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负责市级重要民生部门有关专业档案和涉民电子业务数据登记备份工作;负责市档案局(馆)档案登记备份中心设施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档案异地备份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市)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