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
民国元年(1912),绍兴县商人张维岳(字荣堂)集股资1万元,选址绍兴城区营桥小花园,购地近4亩,建发电所,创办绍兴华光电灯公司(简称华光公司)。翌年3月,发电所复式蒸汽发电机组竣工发电,供300余家商号及殷实户照明。嗣后,华光公司增加设备,装机容量420千瓦。民国6年,农商部批准注册。同年诸暨县电灯公司开办,各县相继建电厂。民国15年,绍兴地区有私营电厂9家,装机容量700余千瓦,资本27万元。白昼作碾米动力,夜间发照明用电。
民国17年春,华光公司虽年发电量近100万千瓦时,用户2000户,终因管理欠善 ,累年负债达40余万元,遂招商出盘。绍兴地方人士推举姚晓澄、姜胎石与上海金融界合资,开办绍兴大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明公司),集股资40万无,于6月议订接盘华光公司合同,盘价25万元,8月,双方共管营业。因华光公司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效率极低,共管 不久,机器破损,部分用户停止用电,公司月亏万余元。为摆脱困境,大明公司急购旧煤气 发电机组2台,在偏门外(今绍兴电力局址)购地8亩4分,新建发电所投产。又购德国产500马力344千瓦新柴油发电机组2台。民国18年10月,大明公司正式开张营业。翌年5月,新柴油机组投产,装机容量928千瓦,年发电量100余万千瓦时。原营桥发电所设备停用报废。同年11月,大明公司折价收买西咸欢河沿陶氏自备发供电设备及营业权,独家经营绍兴城区发供电业务。民国26年,大明公司固定资产值150万元,装机容量1328千瓦,年最高负荷1100千瓦,发电量186万千瓦时,成为省内5家主要发电厂之一。
民国29年春,日军迫近绍兴,大明公司拆卸2台发电机组运至嵊县山区藏匿。同年10月25日晨,日军侵扰绍兴,驻大明公司国民党军队工兵,奉命炸毁容量最大的发电机组。28日,绍兴光复,藏于山区的发电设备运回公司,勉强发 电。翌年4月,日军再犯绍兴,强迫电厂发供电。其时,全地区半数电厂遭战火毁坏,余者被迫倒闭,仅存大明公司两台发电机,容量600千瓦。由于发电生产燃料短缺,改燃植物油,再燃木柴木炭。日发电三四小时,电力严重不足。
民国35年,诸暨县集资筹建东白电气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诸暨电厂,利用美国援助的1台60千瓦便携式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同年大明公司重选董事会,资本增至5000万元,以谋发展。终因政局动荡,物价飞涨,电力生产每况愈下。1949年两厂发电量仅99.5万千瓦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上虞、新昌、嵊县人民政府创办公私合资电厂5家,装机总容量300余千瓦。1951年,诸暨电厂由县人民政府经营。1953年12月大明公司公私合营,增装发电设备。同时各电厂先后扩建增机。1956年,绍兴地区火力电装机总容量1700千瓦 ,年发电量约500万千瓦时。
1958年大炼钢铁,社会用电剧增,各电厂扩充发电设备共1200千瓦。大明公司扩建的500千瓦及330千瓦发电机组先后投产,装机容量1806千瓦。同年5月,绍兴钢铁厂投资320万元建自备电站,先置75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台,再建6000千瓦中压凝汽发电机组1台。翌年,全地区火电设备容量1.05万千瓦。其时,各电厂超设备容量生产。大明公司为提高发电能力100千瓦,新老设备普遍超负荷30%运行,并采用柴油掺水和轻重柴油代用的降油耗措施。发电设备缺陷增多,发供电事故比1957年上升163%。
60年代初,绍兴县开始电网供电,大明公司于1962年转为供电企业,发电设备陆续停用并外调,当年发电量减至0.27万千瓦时。同年,绍兴钢铁厂自备电站改由省电管局直属,易名绍兴发电厂,独立核算。电站的750千瓦发电设备外调。翌年,诸暨电厂停止发电,全县由电网供电。独立发供电的新昌、嵊县电厂继续扩大生产能力,发电容量均逾1000千瓦。1964年,浙东电网向上虞县供电,上虞电厂停止发电。1968年,全市统一联网供电,各县电厂停止发电。
60年代中后期,绍兴发电厂完善专业管理,注重安全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完成近100项设备的技术改造,年发电标准煤耗降至501克/千瓦时,达到华东电网同类型电厂最好水平。
1972年,绍兴发电厂为多发电,发电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单机发电量达5274.9万千瓦时,超过额定容量30%以上,造成发电设备严重损伤。
1978年,绍兴发电厂投资135万元,自行设计安装1万千瓦调相机1台 。投运后,城区电网电压提高。同年,全厂创安全生产1332天纪录,获省电力局“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称号。1980年,绍兴发电厂厂用电率6.05%,达到全国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80年代初,浙江电网在东南沿海兴建大型发电厂后,1983年11月,绍兴发电厂停止发电。翌年底,绍兴地区用电缺口增大,绍兴发电厂移交地方,成为绍兴钢铁厂自备电厂,易名绍兴钢铁厂发电分厂,重新开机发电。1985年,发电分厂由市贷款850万元扩建的6000千瓦#2汽轮发电机组竣工,装机总容量1.2万千瓦,年发电量7700余万千瓦时。80年代,全市乡镇工业迅速发展,涌现近万家企业。为保障生产,提倡企业自备柴油发电机,容量8.7万千瓦,发电量1亿余千瓦时。嵊县、上虞和绍兴县自行集资,相继筹建小型火(热)电厂。1986年12月,嵊县筹资1000万元建设的嵊县火力发电厂并网发电,单机容量6000千瓦。翌年,发电量2265.7万千瓦时,占全县供电量20%,并为县电网顶峰发电开机100余次。1988年装机3000千瓦的上虞发电厂投产。1989年,市区及绍兴县6家单机容量3000至6000千瓦的小型火(热)电厂投产,总容量3.6万千瓦,当年发电1.06亿千瓦时,全市火力发电装机总容量17.4万千瓦,年发电量1.99亿千瓦时。其中柴油发电机容量11.54万千瓦,年发电量0.15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市火力发电的42.4%和7.5%。地方火(热)电厂10家,发电设备13台,容量5.85万千瓦,年发电量1.84亿千瓦时。年平均设备利用396小时;平均厂用电率7.68%;平均标准煤耗651克/千瓦时,供热量85802百万千焦。
水力发电
1951年,嵊县太平乡石砩村仿制戽斗式木制水轮机,用直流发电机发电,供7盏15瓦照明灯用电。1956年,新昌、嵊县分别建设石岸、前良、上东等小水电站,装机220千瓦。两年后,嵊县能工巧匠马传进自制木质水轮机,配4.5千瓦发电机发电。后又自制钢箍松木压力管,建成落差78米、容量100千瓦上东水电站。同时各县土法上马、土洋结合,建设白天碾米制茶、夜间发电照明的小容量径流电站。至1960年,全地区建有水电站113座,发电装机容量1937千瓦。
1962年,嵊县人民政府投资168.5万元建设南山水电站。1967年4月,首期工程竣工,装机容量1250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运行。同年,绍兴县平水江水电站2台200千瓦机组投产。1969年,南山水电站扩建2台国产水轮发电机组,容量2500千瓦,年发电量133.8万千瓦时。1971年,全地区有水力发电站336座,装机1.23万千瓦,年发电量约380万千瓦时。
70年代初,国家实行扶助农村建设小水电政策,各县水电建设速度加快。1977年末,建有小水电站533座,装机3万余千瓦,年发电量6473万千瓦时。其中95%为上游无蓄水的径流电站,水源丰枯期发电利用率相差悬殊,发电量大起大落。1978年后,绍兴建设单机容量2000千瓦以上的流域梯级电站及中高水头电站。新昌县长诏水电站于1980年建成,装机6000千瓦,为全地区发电容量最大的水电站,总投资647.8万元,安装国产单机容量20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3台,利用长诏水库灌溉用水及季节性弃水发电,年均发电量1650万千瓦时。发电尾水接入下游棣山水电站引水渠,梯级开发发电。1981年,新昌县建成绍兴地区最高水头的官塘水电站,设计水头216米,单机容量200千瓦,年发电量15.3万千瓦时。是年,全地区有水电站655座,装机容量7.78万千瓦,年发电量1.46亿千瓦时,占全地区总供电量的20%。1979至1981年,嵊县3年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1.25万千瓦,超过前20年建设总和,受到全国小水电会议表彰。
新昌县棣山水电站是全省最大的虹吸式水电站,新昌县人民政府投资620万元建成。电站采用较先进的虹吸进水口压力管道进水,引水流量20.45立方米每秒,安装国产单机容量20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2台,设计水头28米。1982年1月发电,当年发电883.9万千瓦时。此后,新昌县陆续完成长诏5级梯级电站建设,总装机1.2万千瓦。曹娥江水系的三大支流——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同时开始梯级开发。1985年,新昌、嵊县、诸暨等 县的乡村,开始个体联户集资兴建容量100千瓦以下的径流式小水电站,经两年建设,全市乡、村及个体联办小水电装机容量6.2万千瓦,占全市小水电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二。
1990年,全市有水电站523座,装机9.79万千瓦,年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占当年全市供电量的23.6%。其中容量500千瓦以上骨干电站36座,发电容量4.5万千瓦,发电量1.23亿千瓦时。新昌县和嵊县各有水电站173座和159座,装机容量均逾3万千瓦,名列浙江省各县小水电装机容量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