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大兴调研之风,积极创建学习研究型、服务效能型机关,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调研计划。局领导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档案部门和本级年度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原则上每半年确定一个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研。每个干部都要结合岗位针对业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选定或参与一个调研课题。
(二)建立干部调研联系点制度。车炼钢局长联系新昌县、嵊州市和市直教育系统档案工作协作组;梁国灿副局长联系绍兴县、越城区和市直交通系统档案工作协作组;赵立副局长联系诸暨市、上虞市和市委办档案工作协作组。其他干部都负责联系一个市直档案工作协作组。
(三)保证调研时间。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一般应半年安排一次,并要把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转变领导作风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其他干部也要安排足够的调研时间。
(四)形成调研报告。通过调查研究,人人撰写调研报告或业务文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或提出建设性建议。原则上每人每年至少形成一篇,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
(五)调研成果交流。结合学习,适时组织调研成果交流,每个干部每年至少在全体学习会上交流一次。
(六)局办公室在年终对调研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