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党的组织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形成健康的党内生活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全局观念。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服从和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增强为“两创”总战略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必须递交党组集体讨论。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贯彻党组的决议,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落实,落实情况要自觉地向班子集体汇报。班子成员既要明确分工,履行职责,又要互相帮助,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坚持群众路线,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坚持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来自基层、来自实践的工作经验。每个班子成员都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意见,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要经常听取县(市)档案局、基层档案馆(室)工作人员的意见,不断吸收各种合理化建议,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实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决策必须建立在广泛收集信息,充分科学论证、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需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的议题,分管成员事先要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方案提交会议讨论。
(四)实行正确集中,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组会议必须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党组会讨论问题时,分管成员要首先发表意见和介绍相关情况。班子成员要从全局出发筹划思考问题,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党组书记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和集体的智慧,采取相应的表决方式作出决策。党组会讨论问题应有议有决,每个成员都要自觉服从集体的领导,维护集体的权威。集体决定作出以后,要坚决贯彻执行,付诸实施,狠抓落实,并在实施过程中经常进行督查,不断加以完善。班子成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带头贯彻集体的决定,为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尽到自己的责任。
(五)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党组要坚持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性和原则性,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批评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既坚持原则,又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严于律己,深刻剖析,找出差距;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以虚怀若谷的胸襟和闻过则喜的勇气,虚心听取和接受批评。要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党组内部的相互监督。书记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自觉接受成员的监督;成员应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督促;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互相补台。要从党性和档案事业发展的高度观察、分析、思考、处理问题,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班子和机关内部的团结。平时要多沟通,多商量,经常谈心交心,交流思想,互帮互助,增进团结。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要带头弘扬正气,对局(馆)内部的不良习气和行为及时提出批评并作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