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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馆)学习制度
2010-05-06 15:54:53   来源:      点击:217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制定学习计划

  局党支部和办公室每年要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参阅书籍,确定交流专题和重点发言对象。

  (二)学习形式

  1.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心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副职以上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中心学习组确定专人担任学习秘书,做好记录。

  2.政治理论学习。每周五下午,局(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组织。

  3.业务学习。每双月的第一个周五下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办公室组织。

  4.学历学习。局(馆)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学习需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参加学习者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尽量不影响正常工作。

  (三)学习措施

  1.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或组织者)请假。

  2.每人每年要结合实际写出一篇以上学习体会或业务文章。

  3.学习情况与考评内容、奖惩挂钩。

  4.每次集体学习,都应认真做好记录。

  七、市档案局(馆)会议制度

  为了使局(馆)党组织工作和行政工作有序化、经常化,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会议

  1.党组会议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具体见《市档案局党组议事规则》。

  2.支委会

  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讨论决定党支部有关事项。

  (3)研究支部日常工作。

  3.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2、讨论通过本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3、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支部委员会。

  5、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二)行政例会

  1.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一个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具体见《市档案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2.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组织召开,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指定有关人员参加。

  局务会议一般在每月底召开,其主要内容:各处、室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及次月工作初步安排,局领导总结当月工作,布置下月主要工作和有关事项。

  办公室应预告会议时间、议题,与会者要在会前做好准备。

  3.局(馆)干部、职工会议

  全局(馆)干部职工参加。主要是传达学习有关重要文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总结表彰。

  4.处室会议

  处室会议一般在每月底局务会议之前召开,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召集,处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个人汇报交流当月工作及下一个月工作初步安排,处室领导总结当月工作,布置下月主要工作和有关事项。

  以上会议除处室会议外,都要确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局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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